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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晓鹏
对辖区内物业管理进行考核评价,设立“红黑榜”,对表现突出的物业单位给予表扬、鼓励推荐进驻更多的小区,对黑榜单位则采取限期整改、更换项目经理、物业退出等机制。近日,李沧区一街道出台《关于规范提升物业管理的指导意见》,施行一个月效果显著。
“辖区一物业公司共有四个项目,其中两个项目之前因管理问题投诉量居高不下,目前已对其约谈两次,对方也按照相关要求更换了两个项目经理。整改半月以来,得到了业主普遍认可,投诉量明显下降。”16日下午,记者采访获悉,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提升业主获得感,日前李沧区虎山路街道办事处出台《关于规范提升物业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包含建立物业管理约谈评价退出机制、建立“党建+物业管理”基层治理共同体、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资金和房屋维修资金监管使用四项举措、两张清单。
“根据投诉量实施三级约谈提级管理机制,每周约谈,每月通报,每季度评价。”16日,虎山路街道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当月累计约谈次数,首次由街道城管办负责人约谈;第二次由街道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更换项目经理;第三次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第三次约谈时,城管执法进小区协助督促整改,同时立即启动物业考核多方评价机制。每月对物业管理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累计2次在月通报中排名后三位的物业公司,启动物业考核多方评价机制,考核不通过的支持解约,强制退出。小区新增违章建筑达到小区总户数5%,立即启动物业考核多方评价机制。依法依规组织清退业主不满意、服务水平差的物业公司,并从街道辖区内业主满意度高、服务评价好的物业公司中择优推荐,依法依规组织选聘。其评价结果提交区物业办,记入物业企业信用档案。
记者发现,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资金和房屋维修资金监管使用两项举措颇具创新性。“以往房屋维修基金会因为无需招标审计,很容易被物业公司钻空子,当成利润来源。”该负责人说,两项举措充分落实和规范收益和资金使用,从事前报备或征求意见到流程结束,明确社区居委会全程指导参与,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公开公示、征求意见,充分利用社区居委会社情民意收集中心的作用,为公共收益和房屋维修基金的监管使用上了一层保险,更好地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维护好业主合法权益。
该负责人补充说,该项工作列入社区考核,社区出现执行不力、推动缓慢、推诿扯皮等情况,街道办将启动“叫醒”制度,纪检监察工委跟进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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